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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3-29 04:02:52 |  访问:1116

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是北京市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引导职工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有益补充,组建职工保障体系,开发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组织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开展规划、咨询、培训、服务等相关业务。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面向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招聘6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一)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2.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户口、档案在京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机构存放)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五)年龄以及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4月3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线上报名(网址为https://www.gongzhao.net/cms/front/zppc.act?pcid=2c9130818ced2239018d39060e6f0293),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9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或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bjszghzbz.org.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官网,相关通知将在官网发布。所有考生参加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组织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四)确定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合格线人数未达到5:1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习经历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

7.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等方式查询并打印);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其符合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岗位聘任书等相关材料;以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及心理测评。出现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形,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及心理测评

面试及心理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心理测评不纳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官网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我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7687655

https://t.fenbi.com/s/00ev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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