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破产审判辅助项目人员2024年招聘简章(第一批)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4-18 01:01:23 |  访问:157

因项目工作需要,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人资公司”)面向社会招聘破产审判辅助项目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岗位:破产审判辅助岗。

(二)人数:130人。

三、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根据天府人资公司项目需要进行统筹安排,应聘人员报名即视为同意接受工作地点的调配,具体地点暂定如下:

(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二)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附20号;

(三)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学历要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3.专业要求:本科为法学类或研究生为法学(一级学科);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司法实务部门辅助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不接受应聘的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规定的。具体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录用情形的。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天府菁英网官网()、“天府菁英”公众号及微信小程序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

通过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1)微信扫描天府菁英二维码查看招聘简章,点击“去报名”;

?请使用微信扫码报名.png

(2)微信小程序搜索“天府菁英”,进入小程序选择“破产审判辅助项目人员招聘简章(第一批)”,点击“去报名”;

(3)微信公众号关注“天府菁英”-点击“菁英成长”-点击“人才招聘”,跳转至“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选择“破产审判辅助项目人员招聘简章(第一批)”,点击“去报名”

报名方式:选择岗位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择优筛选进入初试。

(四)初试

初试包含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案例分析等)、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评等。

(五)复试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及考察

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初试、复试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及考察。

(七)录用

1.录用:与天府人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综合年薪8~10万元。

六、相关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招聘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进入复试阶段但未被录用人员,将统一纳入天府人资公司人才储备库,后续如有其他岗位需求,可按照招聘资格条件从中择优推荐。

(四)天府人资公司拥有对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

朱老师028-68783002;

陈老师028-80205179;

刘老师028-89767007;

张老师028-8976700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

?

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投递流程:

注册今日招聘(https://www.jrzp.com/xiaozhaoView/4228721.shtml),完善个人简历或上传pdf版简历>>选中职位投递>>确认职位或岗位名称>>完成投递,并注意尽量不要多岗投递。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职讯小宝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