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切换城市]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能熟练运用office及多媒体设备进行教学;
4.从事一线教学的在职教师,具有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优先录用。
未经北京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北京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北京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