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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人才办)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3-03 18:59:36 |  访问:24033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学校非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专技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岗位名称:酬金管理

2、岗位职责:

1)各类津贴发放及报送工作;

2)高层次人才工资管理;

3)博士后工资管理;

4)非编及柔性人员社保缴纳及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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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职工福利发放;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须取得学历学位双证),财经会计类相关专业,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9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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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党员,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

5)在同等条件下有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发布正式录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入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非编用人,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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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9日。报名者需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好的表格及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E-mail:gpf@hdu.edu.cn。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考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报到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5032

邮箱:gpf@hdu.edu.cn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邮编:310018)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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